領聖體


根據教會法,當天已領過聖體的教友可以在同一天內,在他們所參與的另一次感恩祭中再領聖體。

教會極力建議教友在感恩祭中領聖體。不過,如果有合理理由,教友可要求在感恩祭以外領聖體,但應遵照有關的禮儀。


聖體齋


領聖體前一小時不能吃固體或流質食物。清水與藥物不在限制之內,可隨時服食。

老年人、病人和照顧他們的人,即使不守聖體齋亦可領聖體。

所有已經過初領聖體的教友,每年必須至少領一次聖體(兒童初領聖體前應接受悔改聖事)。 垂危的人(無論因病或意外)應領受臨終聖體。當病人病情已漸趨嚴重,家人有責任通知堂區主任司鐸,使病人有足夠的時間,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領受聖事。